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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健康促进委员会等制订

作者: admin 来源: 未知 时间:2018-04-27

沪府办发〔2011〕1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市卫生局制订的上海市健康促进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市卫生局制订的《上海市健康促进规划(2011-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健康促进规划(2011-2020年)
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也是社会进步的前提。加强健康促进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提高本市人群健康素养,制订本规划。
一、背景
200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本市健康促进工作围绕卫生工作大局,立足健康城市建设等重点,深入开展、有序推进,取得了可喜成绩,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格局。但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本市健康促进工作也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是:人口老龄化对社会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经成为威胁市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外来务工人员的健康管理问题亟待破解,市民的健康知识水平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还较低等。为此,健康促进工作迫切需要不断创新理念,积极探索更有效的模式,以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目标
(一)建立和完善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政府引导、部门合作、市民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机制和体系。
(二)不断增强市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不断提高市民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能力和道德健康水平。
三、原则
(一)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健康至上”,把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和关注作为重点,不断推进健康促进工作。
(二)全面推进,广泛参与。推进各有关部门携手合作,促进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坚持重心下移,加强对社区和单位的工作指导,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三)科学规划,聚焦重点。关注城市化进程中新出现的健康问题,借鉴已有经验,创新工作机制,制定实施健康促进对策,切实解决一批难点、焦点问题。
四、工作任务和行动
(一)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在社区和单位组建健康自我管理小组,普及《健康66条——中国公民健康素养读本》,提升市民的健康意识,提高市民健康生活方式行为能力。结合市民的实际健康需求和健康素养的薄弱环节,通过多种形式,向市民传播健康生活方式的知识和技能。设计制作简便易行、适用于个人、家庭和集体单位的健康实用工具,并陆续向市民免费发放。因地制宜建设科学健身路,推广多种类型的健身拳操。
1.合理膳食行动
倡导合理膳食的科学理念,引导群众选择低盐、低脂食品,倡导食品加工企业生产低盐、低脂食品,改变居民膳食结构不合理、营养不均衡现状。在幼儿园、学校、医院及集体用餐单位从业人员和社区家庭中开展合理膳食知识培训。在全市广泛宣传落实“食品安全五要点”(即保持清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注意存放、材料安全)。
主要指标:
● 每日盐摄入量知晓率
● 人均每日盐摄入量
● 每日油摄入量知晓率
● 人均每日油摄入量
● 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
牵头部门: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健促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协作部门:市卫生局、市教委、市盐务局
2.全民健身行动
以《上海市全民健身条例》为指导,倡导“生活体育”理念,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力度,普及科学健身理念,大力发展民间体育组织,组织市民开展全民健身日、“日行万步”等活动。倡导在市政建设中有计划地建设和改善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及其条件,提高市民步行积极性。继续做好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为居民健身提供条件。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健身活动,有条件的单位举办运动会或健身节,开展体育锻炼测验、体质测定等活动。
主要指标: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
● 人均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面积
● 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
● 健身步道增长数
牵头部门:市体育局
协作部门:市教委、市总工会、市卫生局、市健促办
3.戒烟限酒行动
贯彻落实《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广泛宣传烟草对健康的危害性,形成全民控烟的社会氛围。开展吸烟行为干预,设立戒烟门诊和咨询热线,指导吸烟者科学戒烟,逐步降低市民吸烟率,做好控烟的监管执法工作。将预防酗酒、吸毒等行为纳入公众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倡导不喝烈性酒,少喝低度酒;宣传过度饮酒对健康、生命的危害,特别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主要指标:
● 人群吸烟率
● 公共场所吸烟率
● 过量饮酒危害健康知晓率
牵头部门:市健促办
协作部门: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委、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烟草专卖局
4.健康心理行动
培养心理健康指导的专业人才,培育经过严格资质认证的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与教育,建立健全社区、单位和学校心理健康指导网络,分人群、分层次、分区域对市民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帮助他们掌握基本的心理调节方法,提高心理健康自我防范的能力。
主要指标:
● 心理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
● 社区心理健康指导点覆盖率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协作部门:市教委、市健促办、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老龄办)
5.促进合理用药行动
引导市民关注抗菌药物耐药性,提高市民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意识,养成正确的求医问药行为,减少滥用抗菌药物而造成对身体健康的危害和医疗资源的浪费。全面整治和规范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使用,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教育市民正确认识用药安全,不过度用药,不过度使用静脉滴注方式用药,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合理用药。
主要指标:
● 市民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知识知晓率
● 市民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行为正确率
● 市民药品安全科普知识知晓率
牵头部门:市健促办
协作部门: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6.中医“治未病”行动
各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中医“治未病”的理念,积极推广中医预防保健适宜技术,使广大市民接受“简、便、验、廉”的中医服务。向市民传播中医“治未病”的理念,倡导“养生保健,防患于未然”的理念;传授四季、饮食、运动、起居和精神等方面的基本养生保健知识和技能;推广太极易筋经操等传统保健拳操;普及中医体质辨识及自我健康干预的知识和技能,增强健康素质。通过以上工作,使市民能够根据季节变化和自身体质特点,改变生活习惯、优化饮食结构、调整运动起居等,预防疾病和促进健康。
主要指标:
● 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治未病”服务的比例
● 市民中医养生核心知识知晓率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市中医药发展办)
协作部门:市健促办、市总工会、市妇联
(二)场所健康促进
针对影响市民健康的危险行为,充分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在生活和工作场所开展健康促进综合干预;在各居(村)委会和有条件的单位建立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以小组为平台,传播健康知识和技能;在学校、医院、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创造良好的健康环境。
7.健康社区行动
在街道、镇继续开展健康社区建设,完善建设健康社区的政策环境、公众参与机制和社会支持系统,继续营造健康环境、完善健康服务、加强健康管理、夯实健康保障基础,全面提高市民健康素养,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传播自救互救知识,组织市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逐步引导社区居民、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社区健康促进行动,充分发挥社区学校、社区文化中心等阵地的宣传教育作用,进一步提升社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主要指标:
● 健康社区(街道、镇)达标数
● 参加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人数
● 市民具备健康素养的总体水平
牵头部门:市健促办
协作部门: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妇联、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市红十字会
8.健康单位行动
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活动,加强健康行为养成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与公共卫生意识,重点做好保护视力、心理健康、环境保护、控制吸烟、远离毒品、意外伤害等健康教育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采取科学有效的干预措施以降低学生营养不良、肥胖、龋齿和近视的发生率。开设健康教育课,教授学生掌握必要的应急逃生技巧。完善学校生命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和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每年组织学生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测定、预警、指导、锻炼等各个环节上做好学生体质监测工作。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建设,提高学生体育运动技能,激发学生体育兴趣,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1小时的体育活动。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支持和引导学生参加课外健身活动,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的运动会。
各类医院积极开展健康单位创建活动,医院内全面禁止吸烟,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医院在促进市民健康中的重要作用。卫生技术人员结合临床诊治、护理等工作,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向患者及其亲属提供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服务,教育患者遵医嘱服药和合理用药,同时走进社区开展健康促进活动。
各级政府机关把建设健康机关作为提升机关整体形象的一个重要途径,引导机关工作人员树立健康公共责任意识。建立健康机关建设的组织网络,完善相应的制度和管理措施。在机关工作人员中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推进控盐、控油、控烟、控体重和体育运动等健康生活方式活动;完善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健康体检;落实周四义务劳动制度和门前卫生责任制度,搞好单位环境卫生。
各类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健康城市建设,开展健康单位的建设活动。关注员工身心健康,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以“安全-健康-环境”为中心的企业健康促进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健康促进活动,提供舒适的生产、工作环境,倡导有益健康的生产方式,减少和控制职业伤害、职业病及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生,特别是落实对外来务工人员预防职业危害的健康教育。在员工中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理念。
主要指标:
● 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
● 学生肥胖率
● 健康促进学校达标数
● 健康促进医院达标数
● 健康促进企(事)业单位达标数
牵头部门:市教委、市卫生局、市健促办
协作部门:市体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红十字会、市总工会
(三)人群健康促进
开展多种形式的妇幼健康促进活动,促进生殖健康的全面发展;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健康需求,加强城乡老年人群的健康促进;全面提升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群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9.健康妇儿行动
大力实施“优生促进工程”,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大力开展婚前、孕前、孕产和出生后各期干预服务,大力普及优生科学知识,积极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供婚前、孕前优生咨询指导,做好孕产妇系统保健和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筛查等工作。做好儿童系统保健工作,包括免费为学龄前儿童进行免疫接种,进行健康检查。对本市常住0-6岁学龄前儿童的养护人员,进行科学喂养、合理衣着、培养良好行为习惯、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等方面的宣传和指导。
提高妇女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的健康素质。提供妇女保健技术指导,关注妇女生殖健康,加强妇女四期保护,加强节育和绝育的生理、心理保健,进一步提高妇科病免费检查和妇科两癌筛查的受益面,完善困难妇女重症救助机制、扩大救助覆盖面。开展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传播的宣传教育。建立健全青春期少女危机救助体系。加大对妇女常用保健品、化妆品和卫生用品的质量检测和卫生监督力度。
主要指标:
● 计划怀孕夫妇优生指导及孕前检查率
●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0-3岁儿童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率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
协作部门:市教委、市健促办、市妇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0.健康老人行动
适应社会老龄化的健康需求,针对老年人的常见病和慢性病,加强对老年人群的健康促进。组建健康自我管理小组,推动老年人形成科学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站点、老年学校、老年活动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向广大老年人普及科学、健康的生活常识,疏导心理健康问题,推广适宜老年人的健身操,开展老年人的健康体检工作,提高老年人群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主要指标:
● 60岁以上老年人年体检率
● 老年人求救知识知晓率(如急救、火警电话等)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市卫生局
协作部门:市健促办、市红十字会
五、重点推进项目
(一)设立“健康生活方式活动周”
每年9月1日至7日为“上海市健康生活方式活动周”。根据卫生部的要求,结合实际,有效整合各种社会资源,针对市民存在的生活方式健康危险因素,广泛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活动。运用公益广告和商业广告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主要媒体对重点健康知识进行集中宣传。通过反复立体式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明显的宣传效应。
(二)发放“实用健康工具”
在以往向市民免费发放盐勺、油壶、健康手册和腰围尺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简便易行、适用于个人、家庭和集体单位的健康实用工具,拓展发放方式和渠道,普及健康理念和健康知识。
(三)推进“健康大讲堂”
扎实推进“健康大讲堂”系列健康讲座项目,进入社区和单位,扩大其覆盖面,形成“百、千、百万(百名专家、千场讲座、百万听众)”的规模,整合资源、共同推进,打造健康教育的特色品牌,使其成为市民免费获取科学、实用的健康知识的重要渠道。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职责,加强部门协调
市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要加强对健康促进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健康促进工作体系,明确工作职责,优化资源配置,落实各项措施,及时解决实施本规划的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尽早出台健康促进政策规定。
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多部门协调,充分利用、整合好政府和社会资源,制定健康促进的公共政策,营造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引导和培育社区群众广泛参与健康教育活动。
市和区县健康促进委员会要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健康促进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作用,指导、帮助各部门、各行业开展健康促进工作。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发挥其业务专长,积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社区人群、家庭及个体的健康教育活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支持氛围
宣传单位和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播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的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方面和市民关注自身的健康,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能力建设,促进学科发展
要加强健康促进专业队伍的建设,合理配置专业人员,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培训,提高各级各类卫生人员的健康促进工作能力与水平。建立市、区县两级健康促进专家库和讲师团;发挥和培育民间传统的讲故事、说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健康知识。
要加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学习国内外健康促进先进经验和具体做法,加强理论研究及新理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学科发展。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信息网络,充分利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现市民健康的综合管理。
(四)实施督导考核,完善奖惩机制
研究制定《规划》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案,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各相关部门和各区县要依据《规划》及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案,定期进行督导考核,对在实施《规划》中取得优异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五)多方筹集经费,确保规划完成
建立政府投入与多方筹集相结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规律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结合公共卫生工作,统筹安排好健康促进规划提出的各项工作经费,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利用社会非政府组织的资源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推动本市健康促进工作。
(六)加强合作交流,提高工作水平
要建立和拓宽与国内外其他城市、国际组织在健康促进和健康城市建设合作交流的机制和渠道,积极举办或参与国内国际相关交流活动,相互传播和借鉴成功的经验和最新动态,不断提高本市健康促进工作水平的提高。
要依托世界卫生组织在沪的健康城市合作中心的平台,开展培训和研究,加强与国内外的交流合作,提供技术支持,推进我国及西太区的健康促进工作。进一步完善和拓展健康城市网站功能,传播和分享国内外健康促进领域成功的经验和动态。
七、监测评估
组织技术支持部门定期对市民的健康指标及健康素养进行监测,并将结果向社会发布。
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定期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市健康促进委员会组织中期评估、终末评估和总结。
附件:上海市健康促进规划(2011-2020年)行动指标
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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